close
推薦全國優秀好律師
離婚律師,車禍官司,審查法律文件,土地買賣紛爭, 民事訴訟,刑事訴訟,強制執行,醫療糾紛訴訟,智慧財產權爭議訴訟,妨害家庭官司,損害賠償訴訟,性騷擾,妨害性自主官司,(回首頁,提出您的問題,由律師給您法律建議)
諮詢屏東律師【580就是要贏】拒檢逃逸
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,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,得逕行舉發:也就是說~不需要證據~記下車牌就可以~事後補寄罰單給妳~四、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,或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。交通條例寫很清楚~所以妳提出證據~不在現場違規~否則很難申訴成功~ |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